集团公司党委近日印发专项整治通知,要求各单位坚决纠正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单位业务往来行为,切实解决“靠企吃企”问题。
作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是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此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已按总局要求,先行开展了自查自纠;从6月起,专项整治工作在二级以下单位全面展开。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并带头开展自查自纠。
通知强调,凡是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一律不能与本单位系统内任何一个单位有业务往来,存在这类问题的要立行立改。要严肃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进行问责追责,对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隐瞒不报或者拒不整改的给予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对象包括集团公司各个层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事业部、项目部、办事处等)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包括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与领导人员有特殊关系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教育各级领导人员规范从业行为,强化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意识。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切实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专项整治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结束。